澧縣:實質化解解民憂 機關聯動創共贏
2023-02-17 15:53:34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周萌 | 作者:徐李 | 點擊量:7834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徐李)
《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強調,要“全面深化行政檢察監督”,“在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中開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促進案結事了”。
近日,為加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檢察監督工作的有效銜接,進一步推進行政爭議的實質性化解,澧縣檢察院聯合澧縣法院、澧縣司法局共同研究制定了《關于加強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的實施意見》。該意見旨在三機關之間建立起開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的有效協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促成爭議化解,實現“雙贏多贏共贏”。
2022年6月,澧縣檢察院接到一例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申請,爭議案由:2020年,因街道改造需要,趙某的部分房屋被街道辦事處拆除,趙某不服該行政行為,先向縣法院起訴確認該行政行為違法,法院審理后查明街道辦未履行法定程序即實施了拆除行為,判決支持趙某訴訟請求。后趙某又向縣法院起訴,要求街道就其違法拆除行為所造成的損失給予賠償,但雙方對賠償金額一直未達成共識。
在接到化解申請后,該院立即組成檢察官辦案組,迅速調查核實案件情況。經前期調查,本案的爭議焦點就在于雙方對賠償金額意見不一,承辦檢察官先后與趙某、街道辦負責人進行了單獨溝通,在明確雙方的基本意愿后,發現存在調解結案可能性。在縣法院的組織下,原被告雙方共坐一堂,承辦檢察官分別向雙方進行釋法說理,并提出合乎雙方意愿的解決方案,最終雙方各讓一步,達成了調解協議,縣法院也依法作出行政賠償調解書并結案,趙某的訴求得到解決,行政爭議得到有效化解。
該案的成功辦理,充分體現了檢察機關開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的必要性,也充分證明了檢法兩家合作化解行政爭議的可行性與有效性。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責編: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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